新课标背景下信息技术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次数:

        信息化时代给学校教学提出了较高、较严和较实的要求。“新课标”已将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处理列入新课标。近日,教育部印发的《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又提到,要“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互联网接入和提速,接入带宽10M以上的中小学比例达到80%”。但信息课程,尤其是实验教学和技术应用在中小学教学中又存在明显和突出的薄弱环节。

新课标背景下信息技术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为此,在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的指导下,由《实验教学与仪器》杂志社、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和北京市教育学会计算机教学研究会共同主办,北京友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北京市信息技术学科实验教学与应用技术专题研讨会”,于3月7日在国家会议中心与2018中国(北京)未来教育装备展同期举行。本次研讨会汇聚了信息技术学科的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学校校长、教科研单位以及装备部门负责人近400人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论坛由北京市教育学会计算机教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振强主持。

  论坛初始,首都师范大学樊磊教授作了关于《高中新课标信息技术课程与实验教学》的主旨报告。报告中,樊教授在分析2017版新课标高中信息技术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模块划分的课程体系基础上,围绕信息技术课标的要求对实验室建设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一,学校要根据学生人数、班级数量及教学需求,设立能够满足各模块教学需要的信息技术教室和信息技术实验室,并安装能够保证课程正常开展的软件和网络带宽;

  第二,实验室配备数量合理、配置适当的计算机和相应实验设备,并配备满足各模块教学需要的软件及互联网带宽;

  第三,有条件的地区与学校配备平板电脑及移动互联设施设备,为开设移动应用课程及变革教与学方式创造条件;

  第四,信息技术实验室应配备实验用品、工具和测试仪器等;

  第五,信息技术实验室针对每个模块单独设立,着重满足学生实践操作的需求,条件不足的学校可设立多个模块共用的信息技术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