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公布:将抽检食品23万余批次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

       2月28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南省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简称《计划》)已正式印发,今年河南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抽检食品23万余批次,抽检品种涵盖32个食品大类。
 

  将安排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3万余批次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将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通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抽检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围绕监管重点工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广泛覆盖、监检结合、科学规范等原则,并实行省、市、县三级统筹管理。省局主要承担中央转移地方抽检任务、匹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任务和省局抽检任务的组织实施。市、县级局主要承担本级抽检工作组织实施。

 

  根据《计划》,今年我省将安排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3万余批次。抽检品种涵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等32个食品大类。关于抽检时间和频次,要求原则上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关于抽样地区、环节和场所,要求应覆盖市、县、乡镇和农村,并不断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以及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工作。

 

  同时,《计划》显示,今年我省还将安排市县级局食品安全抽检19万余批次。要求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的市县全年食品抽检总量要达到4批次/千人,其他各县(市)区每月完成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抽检计划。关于抽检品种,要求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适当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抽检。要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原则上要达到2批次/千人。关于抽检场所,要求市级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进行抽检,县级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饭店、学校食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