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次数: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糕点、水果制品、饼干、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8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8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骄福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南正兴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姜和感味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淘宝小鲜铺子(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茗点百货经营部)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喜莱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酥糖(熟粉类 冷加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长沙市岳麓区蔡旺食品店销售的沙糖桔,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黄为蔬菜摊销售的辣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1号店地一犟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北沧州市海兴县鼎晟龙食品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鼎晟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驴肉(酱卤肉制品)和驴板肠(酱卤肉制品),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兴县鼎晟龙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