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抽检7大类561批次食品 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各1批次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次数:

       6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23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糖,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61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各1批次不合格。

 

  通报信息显示,上海家得利田林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鲁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粉小麦粉(规格型号:1kg/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9年2月20日)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检出值为1220μg/kg。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被称为呕吐毒素,是小麦、大麦、燕麦、玉米等谷物及其制品中最常见的一类污染性真菌毒素,其主要产毒真菌为禾谷镰刀菌和黄色镰刀菌等。《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规定,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在大麦、小麦、麦片、小麦粉中限量应不超过1000μg/kg。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上海众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华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悦美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100克/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9-02-12),该样品检出谷氨酸钠未达标,检出值为21.5g/100g。

 

  谷氨酸钠是国内外应用最为广泛的鲜昧剂,在鸡精中是衡量鸡精产品质量的主要指标,《SB/T 10371-2003 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鸡精调味料中谷氨酸钠含量应≥35g/100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