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实验室建设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10 浏览次数:

2020年1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为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的申请与评审、运行与管理、考核与评估等管理工作,提升药品监管科技发展能力和水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并予以发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一共六章四十三条,对实验室管理部门的职责与要求、重点实验室申请与审定、重点实验室运行与管理、重点实验室考核与评估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如,在第二章职责与要求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就明确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国际合作司、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验室依托单位、重点实验室主任、重点实验室人员、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等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并对实验室人员组成做了相应的要求。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中指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以围绕急需、分类实施、区域统筹、合理布局为原则,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采取“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旨在推进药品监管科学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端人才培养,提升药品监管科技发展能力和水平。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药品科技前沿,围绕药品创新发展和监管科学的战略需求,在药品监管技术支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科技攻关,解决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战略性的技术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国药品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和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也正是因为重点实验室肩负重任,所以我们才要更加关注实验室的管理、运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切实发挥出重点实验室应有的作用与功效,带动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最终为百姓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