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被禁止参与政府委托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等文件,我厅近日对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厅收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通报》(环办监测函2018年797号),通报中指出,在2017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抽查和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监测程序不规范、质控措施不完整等问题,并要求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对该机构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经调查,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594679638X,法定代表人:任俊道。公司办公室和实验室位于成都市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兴盛西路2号1栋2层1号,2012年10月取得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52312050040。

 

  二、调查情况

 

  调查组调阅了2017年度若尔盖县生态功能区检测报告原件及原始数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认证证书等资料。抽查了2017年度若尔盖县生态功能区检测报告16份,其中川华检字(2016)第0937-6号(以下简称:6号报告)、川华检字(2016)第0937-9号(以下简称:9号报告)、川华检字(2016)第0937-12号(以下简称:12号报告)、川华检字(2016)第0937-15号(以下简称:15号报告)、川华检字(2016)第0937-17号(以下简称:17号报告)、川华检字(2016)第0937-18号(以下简称:18号报告)